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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在鄭傑事件那段期間提筆寫下的抒發文,當我看見有人呼籲將精神病患強制就醫,我覺得這世界瘋了

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些不能觸碰的開關,不能踩踏的地雷,不小心觸及,再普通的人也將化為他們口中的怪物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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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CK.

 

  我到底是怎麼了?我明明只是想在超商當個小店員,領個足以讓我自己活下去的薪水,安安分分地度過這沒有大志的一生,我為什麼會······。

 

  各大新聞台連番播送著前晚凌晨發生的隨機砍人事件,受害者是一位工作晚歸的婦人,身材微胖,中等身高,平常白天在市場中工作,晚上則是到兒子的中餐廳幫忙,是個和藹親切的人,街坊鄰居沒有人對她有不好的印象,而我,我甚至是完全不認識她。

 

  只是。

 

  只是,她的背影像極了那個從小對於我在學業上沒有好表現,而極度鄙視我的母親,在這個「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」的社會裡,不會讀書就是個致命傷,哪怕我原本的志願是成為一名畫家,哪怕從小沒學過繪畫的我,第一次參加縣市級的繪畫比賽就獲得首獎,就是這樣的社會,讓我天分,讓我的興趣,失去了茁壯的的機會。

 

  我只想趕快完成義務教育,趕快成人,離開那個披著「家」的美麗毛皮,卻無時無刻都只會讓我噁心想吐的醜陋地方。

 

  成年的那一天,我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那個地方,他們應該很慶幸少了我這麼一個充滿問題的小孩,就算我的電話號碼不換,他們應該到死都不會聯絡我吧,對他們來說,我早已不是他們的孩子了,只是個不得不背負的累贅,不想背負棄養的罪名,而勉強背負著的毒瘤。

 

  應該忘記了才對,應該早已遺棄了才對,我終於能夠好好的呼吸著空氣,抬頭挺胸的過著屬於自己的人生。

 

  都是那個人,那個該死的瘋婆子,那個醜陋扭曲的嘴臉,什麼叫做我一定是高中沒畢業,什麼叫做22K的爛草莓,難道不會讀書的人都該下地獄嗎?

 

  都是她,狠狠地撕裂開那早已結痂的傷口,那些痛苦的回憶衝擊著,已經過著許久安逸生活的我。

 

  使我在回家的途中,灰暗的巷子裡,那個極為相似的身影,讓我像是終於找到了,找到了目標,是不是只要殺了她,我就可以不用在那些痛苦的回憶中,一次次地被凌遲,失去了理性判斷的冷靜,我只是想要抹滅那些痛苦而已。

 

  拿起在超商工作時一定會使用的美工刀,衝上去把她撞倒,然後用盡全身的力氣,一刀一刀的砍在她的身上,那種利器割開皮肉的觸感,從人體迸流出的溫熱鮮血,讓我陷入瘋狂,甚至讓我發出了獲得勝利般時的笑聲。

 

  直到她那微弱的呼救終於傳入我的耳中,那是完全陌生的聲音,我才終於發現,那張在瘋狂之中我一直沒看清楚的臉,根本不是我所憎恨的母親,也不是那個使我想起母親的婦人,只是一位我從沒見過的女性。

 

  強烈的罪惡以及恐懼感侵襲而來,我丟下手邊所有的東西,飛奔而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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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嵐亞Lan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